各系(部):
为了保证2008级毕业生教学及学籍管理工作顺利有序地如期完成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,请各有关系部认真组织实施。
一、各系(部)在2011年5月30日前负责组织安排学生进行个人、实习小组、全系(部)实习总结汇报及成绩鉴定工作;对本系(部)各专业进行全面实习总结工作,分专业撰写总结报告并于2011年6月17日前提交教务部存档。
二、各系(部)的毕业实习及有关课程的考核等教学工作必须在6月7日前全部结束,并在6月7日之前将毕业实习成绩上报教务部,协助教务部尽快健全毕业班学生学籍成绩档案。
三、各系(部)毕业生答辩安排在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,毕业生毕业实践成果展示安排在2011年6月17日前完成。
四、为不断提高毕业实习质量和管理水平,学院组织专家组对2010-2011学年毕业实习(论文)按一定比例进行复审,时间另行通知。